question-icon 在什么情况下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

我之前做了一份赠与合同的公证,现在有点后悔,想把赠与撤销,但听说有些情况下公证后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哪些情况,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的规定是怎样的,好判断自己的情况能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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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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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什么情况下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之前,我们先来理解一下什么是赠与合同以及公证的意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其效力更强、更具证明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这就表明,一般情况下,只要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赠与人就不能再随意撤销。 具体来说,在以下这些情况下,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首先,从合同性质本身来看,只要是经过合法公证程序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能基于一般的理由撤销。比如,甲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通过赠与合同公证的方式赠与给乙,在这种情况下,甲不能仅仅因为自己后悔了就撤销赠与。 其次,如果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并且经过了公证,那么这类合同是绝对不可撤销的。例如,某企业通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承诺向灾区捐赠一批救灾物资,企业就不能以任何理由撤销这个赠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捐赠义务。这是因为这类公益性质的赠与涉及到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层面的要求。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也就是说,如果受赠人出现了上述这些法定情形,即便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赠与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仍可以行使撤销权。 综上所述,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不可撤销,但存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等法定情形时,赠与人可依法撤销。所以,当你面临相关问题时,需要仔细分析合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法定撤销事由,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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