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当债务人下落不明时,债权人有哪些合法的追讨债务途径呢?

最近遇到了一个棘手的事儿,有个债务人不知去向,联系不上,欠款也一直没还。现在就想知道具体有哪些有效的法律途径能帮我把钱要回来,具体的操作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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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债务人下落不明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追讨债务: 首先,可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后追讨欠款。所谓宣告失踪,就是在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依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符合相应条件就可申请。而失踪人的财产会由其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按照《民法典》第41条规定,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其次,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要持有借据等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立案后一般会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会对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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