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在什么情况下会判全楼人承担责任?
我家附近发生了一起高空坠物伤人事件,现在还没找到具体是谁扔的东西。我想知道像这种情况,在什么样的条件下会判定全楼的人都要承担责任呢?另外,承担责任具体是怎么个承担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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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高空坠物事件后,在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判全楼人承担责任,具体情况及法律依据如下: 首先,在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全楼业主都不能证实自己不是侵权人时,受害人可以将全楼业主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全楼人承担相应责任。这是基于《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其次,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如果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坠物情形的发生,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关于责任的承担方式,一般是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通常是平均承担赔偿款。例如,如果造成他人人身伤害,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费用;如果造成财产损失,需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可能的侵权人积极证明自己的清白,同时也提醒大家要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避免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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