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到孩子多大时会失效?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我。现在孩子慢慢长大了,我想了解下抚养权一般到孩子多大就失效了呢?是18岁成年就自动失效吗?还是有其他的规定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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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通常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而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这也就意味着,当孩子年满18周岁,抚养权通常就失去了效力。因为18周岁的公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能够自主决定自己的生活和选择。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也就是说,如果孩子在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时,已经能够凭借自己的劳动获得稳定收入,并且足以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那么从法律角度,此时抚养权的一些实际权益也可以提前终止。此外,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比如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要继续履行抚养义务,抚养权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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