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摊销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的?
我公司最近购入了一项无形资产,不知道该从何时开始计算摊销。我想了解下,在法律规定里,无形资产摊销的起始时间是怎么确定的,是购买当月就开始算,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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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摊销起始时间的确定在会计和税法上都有相关规定。下面我们详细来了解一下。 首先,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通俗来讲,当无形资产达到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可使用状态时,就可以开始进行摊销了。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取得无形资产,在当月就达到了可使用状态,那么从当月开始就需要对其进行摊销。例如,企业在3月购买了一项软件的使用权,且该软件在购买当月就可以投入使用,那么从3月起就要开始对这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然后,再看看税法上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在税法上,通常也是从无形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摊销。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在3月购入无形资产并投入使用,按照税法规定,从4月开始计算摊销。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在无形资产摊销起始时间上可能存在差异。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和税务申报时,要分别按照相应的规定执行。当会计处理和税法规定不一致时,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综上所述,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要准确判断无形资产可供使用的时间,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同时,也要遵循税法规定进行税务处理,确保企业的财务和税务处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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