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后领证,婚姻生效从什么时候算起?
我之前结婚的时候没到法定年龄,后来到了年龄又去领了证。我就想弄清楚,从法律上来说,我这婚姻到底从啥时候开始算正式生效呀?是一开始结婚的时候,还是后来领证的时候呢?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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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后领证,婚姻生效时间的计算需分情况来看。 首先,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在未符合法定年龄的前提下进行了婚姻登记,此时婚姻是无效的。因为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明确指出,未到法定婚龄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 不过,当双方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条件时起算。 比如,小李(男)20岁、小张(女)18岁时登记结婚,显然不符合法定年龄,此时婚姻无效。但等小李满22周岁,小张满20周岁后,他们去补办结婚登记,那么他们婚姻生效的时间是从两人都达到法定年龄那一刻开始算,而不是最初登记结婚的时间。 对于在1994年2月1日前便已达到法定婚龄的此类案例,应按照事实婚姻的标准予以处理;自1994年2月1日后才达到法定婚龄的情况,必须先完成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否则该婚姻将被视为无效,并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 相关概念: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同居关系: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在一起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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