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孕期离婚女方可以争取哪些权益?

我现在怀孕了,和丈夫感情出了问题,考虑离婚。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争取到哪些权益呢?是关于财产、孩子抚养方面,还是其他还有什么可以争取的,希望能详细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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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孕期离婚,女方可以争取多方面权益。 首先是离婚请求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意味着女方在此期间有主动提出离婚的权利。 财产分配权上,女方有权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配。法律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比如在房产、存款等财产的分配上,会考虑女方的特殊情况,尽量保障女方和未来孩子的生活需求。 如果男方存在重大过错,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女方还能争取经济赔偿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弥补自己在婚姻中受到的伤害。 关于子女监护权,按照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所以对于未出生的孩子,在抚养权方面法院通常会优先考虑女方。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负担相应的抚养费。抚养费的金额,一般先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经济实力以及孩子实际需求来判定,通常是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同时要考虑孩子实际支出,支付方式大多是按月支付 。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经济赔偿权:在婚姻关系中,因一方过错导致另一方权益受损,无过错方依法享有的要求过错方给予经济补偿的权利。 子女抚养费:是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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