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根据规定,在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换押?

我最近接触到一些法律案件相关的事情,对换押这方面不太明白。想知道到底在什么样的具体情形下,按照规定必须要进行换押呀?是程序变更就一定要换押吗?还是有其他特殊情况 ,希望能详细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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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换押,简单来说,就是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随着诉讼程序的变化,前后两个承办机关之间要办理的关于移交被羁押未决犯关押的手续。这能保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管理有序,明确各个阶段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在侦查与审查起诉阶段转换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办理换押。比如公安机关完成对一起盗窃案件的侦查,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就要办理换押手续。 其次,在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转换时。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要进行换押。像检察院对某起诈骗案审查完毕,向法院提起公诉,这一过程中就要换押。 另外,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况。从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及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这个递次移送交接时,都要办理换押。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的通知》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这些规定确保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规范进行,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同时体现司法公正和执法监督制约。 不过要注意,依法延长、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不需要办理换押手续,但办案机关要及时把新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书面通知看守所。还有在同一诉讼阶段内办案部门改变的,像刑事拘留转逮捕、案件改变管辖、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部门等情况,也不需要办理换押手续,但改变后的办案机关要及时书面通知看守所相关情况及新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 相关概念: 换押:前一个诉讼阶段向下一个诉讼阶段过渡时前后两个承办机关之间办理的移交被羁押的未决犯的关押手续。 羁押期限: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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