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盗窃是从哪一年开始规定的?
我想了解下入户盗窃在法律里是从哪一年开始有相关规定的。我遇到了一个入户盗窃的案子,想知道在法律层面,这种犯罪行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被明确界定的,好判断不同时期类似案件的处理依据。
展开


入户盗窃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实施盗窃的行为。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该修正案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在这次刑法修正中,对盗窃罪的规定进行了修改,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直接规定为犯罪,不管盗窃的数额多少,都构成盗窃罪。 在《刑法修正案(八)》之前,对于盗窃罪的认定,主要依据盗窃的数额或者多次盗窃来判断是否构成犯罪。例如,根据原来的法律规定,只有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或者在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等情况,才会以盗窃罪论处。而《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单独列为构成盗窃罪的情形之一,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住宅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进一步保护。这一规定降低了入户盗窃入罪的门槛,加大了对入户盗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