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在什么情况下不会被判刑?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别人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还为他们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并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要被追究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从法律规定来看,以下几种情况帮信罪可能不被判刑: 首先,如果行为未达到立案标准就不会被判刑。比如支付结算金额没有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通过投入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没有超过五万元人民币;违法所得没有超过一万元人民币;只为两个及以下对象提供了帮助;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等未达到规定数量 。 其次,要是能证明自己并不知情。即不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提供了帮助,就不构成帮信罪。不过是否知情需要综合判断,比如是否从中获取了经济利益、行为过程中有没有异常举动等。 再者,存在一些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些情况下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 另外,如果是初犯,且帮的事情情节很轻微,法庭有可能判无罪释放。还有,在帮助信息犯罪的案例中,存在三类情况可导致检察机关不予提起诉讼,分别是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法定不起诉是当被告人存在六项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除“仅因被害人提出控告才追究的犯罪行为,若无人提出控告或者控告被撤回,则须不予起诉”外的五种情形均满足);酌定不起诉是检察机关根据犯罪情节的轻微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来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检察机关仍认为证据不足以支持起诉 。 相关概念: 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法定不起诉:当被告人存在特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检察机关根据犯罪情节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后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证据不足不起诉: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仍不充分,不足以支持起诉时作出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