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起诉地点是如何规定的?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可我不知道该去哪里起诉。我们俩的情况有点复杂,之前在好几个城市生活过,现在也不在户籍所在地。我就想弄清楚,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我该在哪个地方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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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起诉地点的规定涉及多方面情况。 一般情况下,离婚的起诉地点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这里所说的被告住所地,简单理解就是被告的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呢,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后,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情形下,起诉地点可以是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另外,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要是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则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概念: 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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