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起诉离婚要去哪里?
我和配偶感情破裂,打算在深圳起诉离婚,但不知道该去哪里办理相关手续。我想了解一下,在深圳起诉离婚的具体地点是哪里,是法院吗?具体是哪个法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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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起诉离婚,一般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管辖的概念。管辖简单来说,就是确定哪个法院有权受理你的案件。对于离婚案件,通常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这意味着,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被告住所地一般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和他实际居住的地方不一样,并且他在实际居住地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这个实际居住地就被称为经常居住地,那么原告就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也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深圳,如果被告在深圳有户籍,或者在深圳某区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那么原告就可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区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例如,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在深圳市福田区,那么原告就可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此外,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管辖法院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总之,在深圳起诉离婚,要根据被告的具体居住情况来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基层人民法院。在起诉前,建议你先了解清楚相关法院的具体地址和立案要求,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这样可以更顺利地办理离婚诉讼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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