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监护人公证去哪里办理?

我家孩子的监护人需要办理公证,但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办。之前没接触过这类事情,完全摸不着头脑。我想了解一下办理监护人公证的具体地点,有没有什么要求或者特殊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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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监护人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监护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在办理这类公证时,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应该去哪里办理。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对于监护人公证,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选择去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公证机构办理。住所地就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例如,小明的户籍在A市,但他已经在B市连续居住了两年,并且现在他要办理监护人公证,那么他既可以选择A市的公证机构,也可以选择B市的公证机构。 另外,当事人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行为地就是监护行为发生的地方,事实发生地则是监护关系产生的地方。比如,监护关系是因为在C市的一场意外事件而产生的,那么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在C市的公证机构办理监护人公证。 在去办理公证之前,建议当事人先电话咨询当地的公证机构,了解办理所需的材料和具体流程,这样可以更顺利地完成监护人公证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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