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公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监护权公证所需的材料,会因监护人身份不同而有所差异。 首先,如果是公民作为委托监护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是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这是用来证明您自己身份的基本材料;二是委托监护人与受托监护人具有亲属关系的证明,比如亲属关系公证书等,这能表明监护关系的基础;三是被监护人的户口簿,若被监护人十六周岁以上,还须提交其居民身份证,以此明确被监护人的身份信息;四是监护权资格证明,这包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及相关的协议书等,这些材料能确定您拥有监护权的合法依据;五是拟申请公证的监护协议文本,它详细规定了监护的各项权利义务;此外,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件、证明材料也需准备。 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委托监护人,除了上述部分材料外,还需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如果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 对于受托监护人,如果是公民作为受托监护人,要提交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以及配偶及家庭其他主要成员同意履行监护职责的书面意见。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受托监护人,则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及本人居民身份证,还有委托人代为办理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是《公证法》第二十八条,该条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还有提供的文书内容等事项。所以,办理监护权公证提交的这些材料,都是为了让公证机构更好地审查核实相关情况,以确保公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相关概念: 监护权:简单说就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权利。 监护协议:就是明确监护关系中各方权利义务的一种书面约定。 监护权资格证明:指能够证明某人有合法权利担任监护人的法律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