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留置送达应将诉讼文书留在哪里?

我最近涉及一个法律官司,法院说要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给我送诉讼文书。我不太明白这留置送达具体是把文书留到啥地方呢?会不会随便放个地方就算送达了呀?我就想搞清楚这个送达地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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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的送达方式。这里所说的“住所”,一般是指受送达人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场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这里需要明确几个要点。首先,这个住所是受送达人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居住场所,比如他长期居住的房屋地址。如果受送达人是单位,那就是该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其次,送达人不能随意将文书放置在其他无关地点,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住所。最后,采用拍照、录像等记录送达过程,是为了保证送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证明诉讼文书确实已经留在了受送达人的住所。这样规定留置送达的地点,也是为了保障受送达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能够及时知晓诉讼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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