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钱不还应该在什么地方起诉?

朋友欠我钱一直不还,我想起诉他,但不知道该去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是在我自己所在地,还是他所在地,或者是其他地方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正确的起诉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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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款起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欠钱不还应在何地起诉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即“原告就被告”原则和合同履行地。 “原告就被告”原则是民事诉讼中一个基本的管辖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原告要起诉被告时,一般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被告住所地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那么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这里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借款合同纠纷这类欠钱不还的情况,除了“原告就被告”原则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欠钱不还的案件中,出借人要求借款人还钱,出借人就是接收货币一方,所以出借人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也就是说,出借人可以选择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当遇到欠钱不还需要起诉的情况时,债权人既可以选择到被告住所地(包括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到自己所在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这样的规定为债权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方便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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