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不太清楚需要准备哪些证明材料。我家是我和兄弟姐妹一起赡养老人,不知道这种情况和独自赡养老人准备的材料是不是一样,也不确定要提供哪些能证明赡养关系和费用的东西,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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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方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赡养老人扣除的基本概念。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经济负担而设立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一定标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 对于证明材料,通常来说,如果是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一般不需要特别准备复杂的证明材料。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填报相关信息给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的方式,在申报时如实填报被赡养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与纳税人关系等信息即可。税务机关主要通过信息共享等方式进行核查。 而对于非独生子女共同赡养老人的情况,除了上述被赡养人的信息外,如果涉及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的,需要留存分摊协议作为证明材料。分摊协议要明确约定各兄弟姐妹的分摊方式、额度等内容。比如,兄弟姐妹之间约定按照不同比例分摊每月2000元的赡养扣除额度,那么这个约定的分摊协议就需要留存好,以备税务机关可能的核查。 此外,虽然一般不需要额外提供赡养费用支出的凭证,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税务机关要求进一步证明赡养行为的真实性,可能会涉及到一些能体现对老人经济支持的材料,比如给老人转账的记录等,但这并非普遍要求。总之,纳税人要留存好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事后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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