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是否包括配偶的父母?
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对于赡养老人这一项有点疑惑。我想知道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扣除赡养老人费用时,能不能把配偶的父母也算进去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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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赡养老人这一项是不包括配偶的父母的。下面给您详细解释一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里赡养老人的概念。简单来说,当纳税人赡养符合条件的老人时,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一定的费用,这样能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少交一部分税。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明确指出了被赡养人的范围,强调是纳税人自己的父母或者子女均已去世情况下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也就是说,从法律规定来看,纳税人只能就自己的父母等符合条件的老人来申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不能将配偶的父母列入扣除范围。虽然在生活中,夫妻双方可能都会对彼此的父母尽赡养义务,但在个人所得税政策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有特定范围的。所以,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时,要按照规定准确填报。如果错误填报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比如后期被税务机关要求更正申报、补缴税款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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