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构成犯罪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我国,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刑法分则将犯罪行为进行了详细分类并规定了相应的罪名和刑罚。例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包括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等,这类犯罪严重威胁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对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等造成极大危害;危害公共安全罪,像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等,这些行为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涉及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走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等,影响国家的经济秩序和市场环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绑架罪等,直接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罪,包含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主要针对公私财产权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涵盖扰乱公共秩序罪、妨害司法罪、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等,破坏社会正常的管理秩序;危害国防利益罪,比如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等,损害国家的国防利益;贪污贿赂罪,包括贪污罪、受贿罪等,涉及公职人员的廉洁性;渎职罪,如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等,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军人违反职责罪,针对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行为。 总之,犯罪行为的范围广泛且复杂,具体的认定需要依据刑法的具体条文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每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避免实施可能构成犯罪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