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算是消费者诱导?


在消费活动中,以下这些行为通常被认定为消费者诱导: 首先,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或者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简单来说,就是商家通过造假来让消费者误以为商品很畅销、评价很好,从而吸引消费者购买。比如商家花钱雇人刷好评,营造出商品很受欢迎的假象,误导消费者购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这种欺骗性销售诱导行为显然违反了该规定。 其次,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体验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比如商家宣传“买东西就抽奖,百分百中奖”,结果奖项设置全是小奖,大奖根本不存在,这就是利用虚假的有奖销售吸引消费者购买商品。这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欺骗、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等情形。 再者,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等重要信息误导消费者。比如商家宣传某款护肤品能一周美白,但实际根本达不到这种效果,这就是夸大了产品性能;或者卖二手车时,故意隐瞒车辆曾发生重大事故的信息,这属于隐瞒重要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另外,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广告、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以及谎称正品名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也属于诱导行为。例如商家在现场演示产品时,故意展示出产品本不具备的强大功能,误导消费者购买。 如果消费者遭遇诱导消费,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通过与商家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以及向法院起诉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诱导消费:是指经营者为了达到销售产品的目的,采取各种和所要推销产品有内在联系的销售方式或方法,诱导消费者购买自己产品的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