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行为会一次记六分?


在交通驾驶领域,有不少行为会被一次记六分。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情况。道路交通信号灯是维持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工具,红灯停、绿灯行是基本规则。《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次记6分。简单来说,就是当信号灯显示为红灯时,车辆必须停止,如果此时车辆继续行驶通过路口,就属于违反信号灯通行,会面临记六分的处罚。 其次,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也会一次记六分。车辆核定人数是根据车辆的安全性能等因素确定的,超载会增加车辆的安全风险,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例如,一辆核定载客5人的普通轿车,搭载了3人以上但未达到6人,就属于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会被记六分。这一规定出自《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项。 还有,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行为。载货汽车有其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超过这个标准载货会对车辆的制动、操控等性能产生不利影响,增加道路安全隐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这种情况一次记6分。比如一辆载货汽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10吨,当载货超过15吨时,就属于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会受到相应的记分处罚。 此外,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以及驾驶机动车运输危险化学品,未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同样一次记6分。前者违反了物品运输的规范要求,后者则涉及到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相关法律依据均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中有所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