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哪些内容需要手写?
我准备签一份租赁合同,听说有些内容最好手写,可我不清楚具体是哪些。担心没写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想了解下在租赁合同里,按照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是需要手写的,这样能避免之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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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赁合同里,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哪些内容必须手写。手写内容通常是为了增强合同的确定性、避免被篡改,保障双方权益。 租赁合同里的关键条款手写会更保险。比如租赁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明确主体身份可避免后续因身份问题产生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条款。 租赁物的详细描述也建议手写,如房屋的具体地址、面积、装修情况,设备的品牌、型号等,确保双方对租赁物有清晰认知,减少误解。《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物的详细描述属于该条款范畴。 租金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也适合手写。租金是合同核心内容,明确金额、支付方式(如转账、现金)和时间(按月、季度、年支付)能保障双方经济权益,避免租金支付纠纷。 租赁期限手写也很重要,写明起止日期,便于双方明确租赁关系的存续时间,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 此外,双方协商一致的特殊约定,如对租赁物的使用限制、维修责任等,也应手写并在合同中明确,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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