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必须手写吗
最近打算租房子,在找房过程中想到合同形式的问题。想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是不是必须得手写呀?不太清楚在这方面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也想了解手写和其他形式在效力、内容等方面有没有差别,希望能有人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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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不是必须手写。 首先来说,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房屋租赁合同必须手写。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不违法,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后,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合同采用手写或打印等形式,都不会对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产生影响。这是因为合同的效力关键在于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而不是其呈现形式。 例如,双方都是正常成年人,有能力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也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不管是手写的合同,还是打印出来签字的合同,都是有效的。 另外,虽然手写并非强制要求,但手写合同也有它的好处。手写合同可以更加灵活地根据双方的具体需求和约定来拟定条款。不过,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房屋租赁合同最好都包含一些必要内容,像租赁双方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等;租赁房屋的具体情况,像地址、面积等;租赁期限;租金金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房屋的用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房屋的维修责任等;违约责任条款;合同的解除条件等。 法律依据: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总之,房屋租赁合同手写与否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重点是要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清晰,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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