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注意哪些方面?
我最近打算租房子,第一次签房屋租赁合同,心里没底。想知道在签合同的时候都有哪些关键地方需要注意,比如合同里得包含啥内容,双方都有啥权利义务等,就怕不小心掉进陷阱,希望能有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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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多方面内容。 首先是合同主体信息,要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住址等个人情况,这能确保在出现问题时能准确找到相关责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内容一般要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 接着是房屋情况,要写明住房具体位置、面积、装修情况、配备设施设备,以及住房产权及产权人等信息。比如住房位于某路某号某室,墙壁、门窗等装修情况如何,有无家具、家电等,房子是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关系及是否有委托出租等。 住房用途也很重要,要明确是自住、一家人居住还是允许合住,以及能否有办公等其他用途。租赁期限方面,双方需约定一个期限,期限内若无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随意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能随意放弃。到期后,承租人退还住房,若想续租需提前通知出租人协商。《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房租及支付方式要协商好,租金由双方协商确定,租赁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价,付款方式有按年付、半年付、季付等。住房修缮责任一般由出租人承担,但如果是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则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 关于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不能擅自拆改扩建,若确实需要变动要征得出租人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转租问题也需在合同中约定清楚,若允许转租可协商转租收入分配比例,若不允许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 违约责任也要提前在合同中规定好,比如承租人不按期交房租、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情况的处理办法。最后,租赁合同在租赁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若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提前通知对方并给予补偿,合同到期则自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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