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最近打算租房子,和房东谈得差不多了,马上要签合同。但我不太懂这方面,就怕合同里有什么陷阱。想知道在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具体要注意些什么,比如合同条款、双方责任这些方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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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有诸多方面需要注意。 首先,从合同形式上看,虽然根据我国民法典基本精神,即便没签书面合同,但确实发生房屋租赁事实(如自然人之间短期房屋租赁),发生纠纷有证据证明,法院也会受理。不过,为防止纠纷、保护当事人利益,出租人和承租人最好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其次,关于合同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内容一般应包含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具体来说,要明确房屋租赁期限,包括房屋交付期限、租金交付期限以及租赁起始时间;要约定房屋租赁用途,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能擅自改变用途,更不能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明确房屋租赁价格,一般房地产税、土地使用费等由房屋所有权人缴纳,若承租人代交应在租金中扣除,对于共用的水电煤气表,要在合同中约定分摊费用的方法或比例;还要约定房屋租赁期间的修缮责任,通常房屋外部结构部分及附属设备维修由出租人负责,内部装修由承租人负责,但有约定的依约定。另外,《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期限届满当事人可续订,但续订后也不得超过二十年。 最后,按照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这有利于加强国家对房屋租赁行为的管理。 相关概念: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把租赁物交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登记备案:就是将房屋租赁合同相关信息提交给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记录存档,以便管理和监督房屋租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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