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脚踹车属于哪种罪行?


用脚踹车这种行为,可能涉嫌的罪行有故意毁坏财物罪或寻衅滋事罪,不过也有可能只是普通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 首先说故意毁坏财物罪。简单来说,就是故意把别人的东西弄坏,达到一定程度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踹车导致车辆损坏数额较大,那就可能涉嫌这个罪。比如踹坏了车辆的关键部件,维修费用很高。但如果数额较小、情节较轻,就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再讲讲寻衅滋事罪。简单理解,就是在公共场所没事找事,捣乱破坏社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要是踹车行为符合这些情况,就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判断到底构成哪种情况,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比如踹车的动机、场合、造成的后果等。如果只是一时冲动踹了车,没有造成太大损失,也没有恶劣影响,可能就是民事赔偿了事;但要是造成严重后果,那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相关概念: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