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的领取部门是哪个?
我在成都工作,受了工伤,现在想领取工伤保险医疗待遇,但不知道该去哪个部门办理。我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和负责的机构,希望了解一下成都市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到底该找哪个部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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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医疗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在进行治疗过程中,按照规定能够享受的相关医疗方面的补偿权益。在成都市,工伤保险医疗待遇一般由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和发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经办机构主要履行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等职责。 在成都市,具体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般是各区县的社保经办中心。当职工发生工伤需要领取医疗待遇时,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首先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相关的医疗费用等会由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和发放。职工可以前往参保地所在的社保经办中心,提交相关的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病历等,经办机构会根据规定进行核算,确定可以领取的工伤保险医疗待遇金额,并按程序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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