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子双方谈好买卖后先到哪个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呢?
我和买家已经谈好了房子的买卖事宜,但是不知道接下来该先去哪个部门办理手续。我不太清楚整个流程,担心走错了浪费时间和精力,想了解一下卖房子谈好后最先要去的部门是哪里,好开始后续的操作。
展开


当卖房子的双方谈好买卖后,通常最先要去的部门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是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事务的部门,在房屋买卖中,产权的转移登记是非常关键的环节,而这个登记工作就是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来完成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所以,你需要根据房屋所在的位置,找到对应的县级或区级不动产登记机构。 在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之前,双方要准备好一系列的材料,比如双方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买卖合同等。这些材料是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的基础,没有齐全的材料,登记机构是不会受理的。 之后,买卖双方要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的表格,提交材料。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看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登记的条件。 如果审核通过,登记机构会将房屋的产权从卖方名下转移到买方名下,并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整个过程涉及到的手续比较复杂,但是不动产登记机构会有相应的指引和流程说明,帮助买卖双方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此外,在一些地方,可能还会有房地产交易中心等类似的综合服务部门,它们也可以提供一站式的服务,方便买卖双方办理相关手续,你可以提前咨询当地的情况,选择最适合的方式来办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