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拆迁如何申请评估?

我家这边要进行房屋拆迁了,听说拆迁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申请。我想了解申请评估的具体流程是什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及评估机构是怎么选定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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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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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申请评估是一个重要环节,它关乎到被拆迁人能获得的合理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房屋拆迁申请评估的相关内容。 首先,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意味着被拆迁人有权利参与到评估机构的选定过程中,保障评估的公正性。 其次,关于申请评估的流程。当房屋征收部门确定好评估机构后,会向其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评估机构在接受委托后,会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 然后,申请评估所需准备的材料。一般来说,被拆迁人需要提供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比如房产证,这能明确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和相关信息;还需提供房屋的相关建造资料,像建房时的设计图纸、施工记录等,有助于评估机构准确了解房屋的结构和质量。此外,被拆迁人如果对房屋进行过装修或改造,提供相关的装修合同、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等,也能让评估结果更合理地反映房屋的实际价值。 最后,如果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若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总之,房屋拆迁申请评估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流程,被拆迁人要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评估工作,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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