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评估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房屋拆迁评估过程中,有不少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评估机构的选择至关重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这意味着被征收人有权利参与评估机构的选定,要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选择具有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评估机构。这样才能保证评估结果更公正、合理。其次,评估方法的运用要恰当。常见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不同的评估方法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房屋。一般来说,对于住宅房屋,市场比较法是比较常用且合理的方法,它是通过与近期类似房屋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来确定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评估机构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评估方法。如果评估方法选择不当,可能会导致评估结果与房屋实际价值相差较大。再者,评估范围的确定要准确。评估范围应包括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等。一些被拆迁人可能会忽略附属物的价值,比如自建的小仓库、庭院中的景观等。这些附属物也应在评估范围内,并给予合理的补偿。同时,被拆迁房屋的装修情况也会影响评估结果,要对装修的材质、工艺等进行详细记录和评估。另外,评估时点也很关键。根据相关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这是因为房地产市场价格会随时间波动,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作为评估时点,可以保证评估结果更接近房屋在拆迁时的实际价值。如果评估时点不准确,可能会使评估结果偏离房屋的真实价值。最后,要注意对评估报告的审查。被拆迁人收到评估报告后,要仔细查看报告内容,包括评估机构的资质、评估方法的说明、评估结果的计算过程等。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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