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评估完对价格不满意怎么办?

我家房子正在拆迁,评估结果出来后,我觉得给的价格根本不合理,完全不能弥补我的损失。我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也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想问下遇到这种拆迁评估价格不满意的情况,该采取什么办法来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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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评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拆迁评估完成后,若您对评估价格不满意,首先要清楚自己是有相应的合法权利来维护自身利益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也就是说,如果您对拆迁评估价格不满意,第一步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做出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若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自收到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并出具复核结果。如果复核结果您还是不满意,那么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会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评估报告的评估程序、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出具书面鉴定意见。如果鉴定后评估结果确实需要调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会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要是经过这些程序,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合理解决,您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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