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评估不合理该怎么办?

我家遇到拆迁,可给的评估结果我觉得很不合理,价格比周边房价低很多。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该和拆迁方协商,还是通过别的途径解决呢?希望了解下具体的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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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评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拆迁评估不合理的情况时,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首先,可以要求评估机构进行解释说明。拆迁评估是指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评估机构在作出评估报告后,被拆迁人如果对评估结果有疑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有权要求评估机构对评估报告作出解释和说明。评估机构有义务对其评估的方法、依据、程序等内容向被拆迁人进行详细的解释。 其次,如果对解释结果仍不满意,可以申请复核评估。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被拆迁人可以向原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原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再者,若对复核结果还是不服,还能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拆迁人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评估报告的评估程序、评估依据、评估假设、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出具书面鉴定意见。经评估专家委员会鉴定,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最后,如果通过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被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诉讼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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