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对评估价格不满怎么办?
我家房子正在面临拆迁,但是给的评估价格我觉得特别不合理,比市场价格低很多。我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知道有哪些途径可以解决这个问题,想问问大家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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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拆迁时对评估价格不满,您是有相应的途径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房屋评估是怎么回事。房屋评估是专业的评估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估算。在拆迁过程中,评估价格直接关系到您能获得的补偿金额,所以评估价格的合理性非常重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具体来说,如果您对评估价格不满,第一步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评估,指出评估报告中您认为存在问题的地方,并说明理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会在规定时间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如果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会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会书面告知您。 若您对复核结果还是不满意,那么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将作为最终的评估结果。 如果经过上述程序,您仍然觉得补偿不合理,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行政复议是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则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您可以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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