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房屋拆迁评估不满意该怎么办?

我家房子要拆迁了,但是评估结果我觉得不合理,比市场价格低很多。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是直接找拆迁方理论,还是有什么正规的法律途径可以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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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评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您对房屋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时,是有相应的解决办法和法律途径的。 首先,您要明白房屋拆迁评估是指在拆迁公告发布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它是确定拆迁补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所以,如果您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第一步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作出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如果经过复核,您对复核结果仍然不满意,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二条,您可以在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他们会对评估报告进行专业的技术鉴定。 如果最终的鉴定结果您还是无法接受,并且在补偿协议的签订上无法与拆迁方达成一致,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会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此时,您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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