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拆迁评估价格有异议该怎么办?

我家房子要拆迁,给的评估价格我觉得不合理,比周边房价低很多。我也不懂这方面的规定,不知道是不是评估有问题。我想知道遇到这种对拆迁评估价格有异议的情况,我该通过什么合法途径去解决,有没有相关法律能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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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评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您对拆迁评估价格有异议时,首先要明白拆迁评估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具体来说,如果您对拆迁评估价格有异议,第一步,您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会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会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会书面告知您。 若您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第二步,您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会选派成员组成专家组,对复核结果进行鉴定。鉴定意见认为复核结果无误的,维持复核结果;鉴定意见认为复核结果存在问题的,由出具复核结果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通过这样的程序,您的合法权益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障。当然,在整个过程中,您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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