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拆迁评估不满意该如何申请复议?

我家房子最近在拆迁,但是给出的评估结果我很不满意,感觉评估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值。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去申请复议,具体的流程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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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评估复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您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时,是有权申请复议的。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申请复议的相关事宜。 首先,我们要明白拆迁评估是什么。拆迁评估是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按照规定的办法,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它是确定拆迁补偿金额的重要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接下来是申请复议的具体流程。第一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您要向作出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这里要注意,申请必须是书面形式,且要明确指出您认为评估报告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第二步,如果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自收到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了复核结果,但您对复核结果还是不满意,那么您可以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会组成专家组,对复核结果进行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在整个申请复议过程中,您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比如与被拆迁房屋类似的周边房屋市场价格情况等,以便更好地支持您的诉求。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提出申请,避免因逾期而丧失申请复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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