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房产需要进行公证吗,一般是怎么规定的?
最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涉及到房产分配问题。不太清楚协议离婚后房产需不需要去做公证,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做公证和不做公证有什么区别,对房产后续处置会有啥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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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房产不是必须要公证。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讲,协议离婚时,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在民政部门存档后即生效。《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当事人,会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意味着,一旦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等财产分配的内容就具有法律效力,无需通过公证来赋予其效力。 其次,公证的作用在于增强证据的证明力。如果对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公证,在后续万一出现纠纷时,公证书能起到强化证据的作用,让法院等更容易采信相关内容。但即便不公证,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同样是有效的。 最后,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人协议离婚后不进行房产公证,直接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去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不过,如果房产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比如存在多个共有人、房产存在抵押等情况,或者双方对协议的履行存在担忧,那么进行房产公证也是一种选择。公证机构会对协议内容等进行审查,确保协议合法有效。但无论是否公证,都要及时办理房产的相关变更手续,以保障自身权益。 总之,协议离婚房产公证与否取决于当事人自身意愿和实际情况,公证不是法定必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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