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侵占罪的四个要件分别是什么?

我最近对法律知识比较感兴趣,尤其想了解侵占罪这方面的内容。想知道构成侵占罪具体需要满足哪四个要件呀?是从哪些方面去界定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侵占罪呢?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解释,让我能清楚明白这其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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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侵占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如下: 首先是客体要件,侵占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简单来说,就是这个罪侵犯了别人对自己财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这些权利。比如别人把东西交给你保管,你却想把这个东西据为己有,这就侵犯了人家对财物的所有权。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了对侵占罪的处罚,就说明法律是保护他人财物所有权不被侵犯的。 其次是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这包含几个要点,第一得是通过合法途径拿到他人财物,像帮别人保管东西;第二得非法占有这些财物;第三数额要达到较大标准;最后还得是拒不归还。比如别人出差把车交给你保管,你却卖了车还不把钱给人家,要是车的价值达到一定金额,你又不还钱,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然后是主体要件,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就是说只要是年满16岁,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普通人,都可能成为侵占罪的主体。 最后是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也就是心里清楚这东西是别人的,还故意想把它变成自己的。要是不小心拿错东西,后来知道了也赶紧归还,那就不构成侵占罪。 相关概念: 一般主体:指只要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能成为犯罪主体,不像一些犯罪有特定身份要求。 非法占有:指没有合法依据,把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据为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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