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诉讼离婚会怎么判?
我现在怀孕了,和丈夫感情破裂,想通过诉讼离婚。但我不知道法院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判,是会直接判离,还是有其他的考量因素呢?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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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怀孕时进行诉讼离婚,法院的判决会依据多方面的情况来综合判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些法律基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处于特殊生理时期的女方的合法权益。 当女方在怀孕期间主动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首先会审查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判断感情是否破裂,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比如,如果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由于孩子尚未出生,通常在判决离婚时不会对抚养权做出具体判决。但在后续孩子出生后,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此外,如果女方因怀孕、分娩等付出较多,在财产分割时也可能会适当予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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