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我现在怀孕了,和老公感情出了问题,想离婚,但是不知道法院会不会判离。我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法院一般会怎么处理,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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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起诉离婚,法院不一定会判离。首先要知道,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对于孕妇起诉离婚的情况,法院通常会特别关注孕妇的权益以及胎儿的利益。如果夫妻双方能通过调解达成一致意见,比如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都协商好了,法院会根据协商结果来处理。 要是调解无效,法院就要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的破裂了。像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在孕妇起诉离婚时,如果有这些能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很可能会判离。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也表明女方在孕期有起诉离婚的权利。 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所以孕妇在争取孩子抚养权上有一定优势。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总之,孕妇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离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相关概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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