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男方提出离婚法院会接受吗
我现在怀孕了,老公却突然要跟我提离婚,还说要去法院起诉。我很担心,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到底会不会接受他的离婚请求啊?我就想弄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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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孕期男方提出离婚,法院通常情况下是不接受的。这是法律出于对女方和胎儿权益的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这里所说的“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一般比较特殊,比如女方婚后与他人通奸导致怀孕这种情况。举个例子,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和别的男性发生不正当关系并且因此怀孕,男方提出离婚,法院就可能会受理。 之所以这么规定,是因为女性在孕期身体和心理都比较脆弱,需要稳定的环境。如果轻易允许男方此时提出离婚,很可能对女方和胎儿造成伤害。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对于那些确实存在严重问题,比如女方通奸致孕的,法院会综合考量后决定是否受理。这样规定也是为了维护公平和正义。 法院受理之后也不意味着就一定会判决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才会准予离婚。感情破裂有多种情形,比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只有经过严谨的审理程序,确认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才会依法作出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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