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拆迁人该如何请评估公司?

我家这边要拆迁了,听说可以请评估公司来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但我不知道该怎么请评估公司,是随便找一家就行,还是有什么规定呢?也不清楚请评估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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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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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请评估公司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要点。 首先,评估公司的选定是有规定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也就是说,被拆迁人有权利参与评估机构的选定。一般是先由被拆迁人进行协商,如果大家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确定一家评估公司。 如果协商不成,那就需要通过多数决定的方式,比如投票等,按照多数人的意愿来选定评估公司;或者采用随机选定的方式,像抽签、摇号等。 在请评估公司时,要注意评估公司的资质。评估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房地产评估资质,有专业的评估人员。被拆迁人可以要求评估公司出示相关的资质证书,查看其是否合法合规。 选定评估公司后,要与评估公司签订书面的委托评估合同。合同中要明确评估的对象、评估的目的、评估的时间、评估费用等内容,以保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评估过程中,被拆迁人有权利了解评估的程序和方法,有权要求评估人员进行解释。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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