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由谁找评估公司比较合理?


在征收拆迁中,关于由谁找评估公司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相关法律概念。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是指具有相应资质,能够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等费用进行评估的专业机构。其评估结果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的补偿数额,所以选择合适的评估机构至关重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选择权。也就是说,从法律角度来看,首先应该由被征收人来协商确定评估公司,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评估机构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避免拆迁方单方面选择可能带来的不公正情况。 如果被征收人之间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此时就可以通过多数决定或者随机选定等方式来确定评估公司。多数决定就是让大多数被征收人认可的评估公司来进行评估;随机选定则是采用抽签、摇号等随机的方式来挑选评估公司。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在被征收人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下,保证评估机构选择过程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另外,拆迁方在整个征收拆迁过程中,不得干预评估机构的选择和评估工作。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开展评估业务,按照相关的评估规范和标准,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被征收人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也有相应的救济途径。根据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综上所述,征收拆迁中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评估公司是最合理合法的方式,这样能够最大程度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即使协商不成,后续的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也都是为了确保评估机构选择的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