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丈夫天生残疾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丈夫结婚几年了,他天生残疾。现在我因为一些原因想离婚,但又担心他残疾,离婚判决会很复杂。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是更倾向于保护他吗,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方面会有什么不同的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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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能达成一致意见,选择协议离婚,只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就行,经过审查符合条件,度过离婚冷静期后,就会发给离婚证。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就需要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在审理这类涉及一方残疾的离婚案件时,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进行判决。法院首先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关键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财产分割方面,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会适当照顾残疾一方,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比如残疾一方因身体原因获取收入能力较弱,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配上给予一定倾斜。 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如果残疾一方有能力且有利于孩子成长,也可能获得抚养权。例如残疾一方虽然身体残疾,但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良好的生活环境以及照顾孩子的意愿和能力,那么也有机会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就离婚相关事项达成一致,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 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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