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儿媳和孙子是否可以继承爷爷的房产?

爷爷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产。我是爷爷的儿媳,我儿子是爷爷的孙子,现在家里人对这套房产的继承有争议,我想知道我和我儿子有没有权利继承爷爷的这套房产,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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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儿媳和孙子能否继承爷爷的房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来确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儿媳通常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所以在一般的法定继承情形下,儿媳没有权利直接继承爷爷的房产。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在满足丧偶且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爷爷的房产。 对于孙子而言,一般情况下也不在法定继承人的顺序之中。但是如果出现代位继承的情况,孙子是有权利继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所以当爷爷的子女也就是孙子的父亲先于爷爷去世时,孙子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房产,其继承份额一般为父亲有权继承的份额。 此外,如果爷爷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示将房产留给儿媳或者孙子,那么儿媳和孙子可以依据遗嘱继承该房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就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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