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就意味着要打官司吗?
我去法院提交了立案申请,现在已经立案了,但我不太想把事情闹大。我就想问问,立案是不是就一定得打官司了呀,还有没有其他解决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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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并不一定意味着要打官司。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立案的概念。立案是指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在民事诉讼中,则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决定受理并开展诉讼程序的行为。简单来说,立案就是开启了一个法律程序。 在民事诉讼里,立案后并不必然走向打官司(即开庭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也就是说,立案后,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案件就可以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不用再进行开庭审理等打官司的环节了。比如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可能在法院的调解下,就赔偿金额、履行期限等问题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这样纠纷就解决了。 在刑事诉讼中,立案后也存在不进入实质“打官司”(审判程序)的情况。例如,在侦查阶段,如果发现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里规定的酌定不起诉情形。也就是说,虽然立了刑事案件,但最终可能因为各种法定情形,不会进入到审判的打官司环节。 所以,立案只是一个法律程序的启动,并不等同于一定会打官司,在不同阶段都有其他解决途径和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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