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与诉讼有什么区别?


立案和诉讼是法律程序中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说诉讼,诉讼就是我们平常说的“打官司”,指的是当人们之间发生了纠纷,一方或者双方请求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来解决矛盾、处理问题的活动。诉讼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它涵盖了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过程,包括向法院提交诉状、参加庭审、等待判决等等一系列的行为。根据所涉及的案件性质不同,诉讼可以分为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主要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纠纷,比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刑事诉讼是针对犯罪行为,由国家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向法院提起,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行政诉讼则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而立案是诉讼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是指司法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民事、行政纠纷需要处理,并且属于自己管辖范围时,决定将其作为一个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简单来说,立案就是开启诉讼程序的“开关”。只有经过立案,案件才能正式进入到后续的侦查、审判等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当符合这些条件时,法院会予以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总的来说,诉讼是一个完整的法律活动过程,而立案是这个过程的起始阶段。只有先完成立案,诉讼程序才能正式启动并继续进行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