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立案与留置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遇到点法律方面的事儿,涉及到立案和留置。我不太清楚这俩到底有啥不同,想知道它们在适用情况、法律程序、限制措施等方面分别是怎样的,能给我详细讲讲它们之间的区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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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立案和留置是法律程序中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立案是指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简单来说,就是司法机关开始对一个可能的犯罪事件展开正式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留置则是监察机关对被调查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主要适用于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且存在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等法定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适用主体不同,立案可以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进行;而留置权的行使主体是监察机关。适用对象不同,立案适用于所有可能涉及犯罪的案件;留置主要针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公职人员。法律性质不同,立案是刑事诉讼的起始程序;留置是监察机关调查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限制程度不同,立案只是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犯罪嫌疑人不一定会被限制人身自由;而留置是直接限制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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