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和立案调查有什么区别?


留置和立案调查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它们之间的区别。 首先,两者的概念不同。留置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通俗来讲,就是相关机关为了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把特定的人留在特定的场所,限制其人身自由。而立案调查则是指有关机关对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有违法违纪事实需要追究责任时,决定开展调查的一个程序,它是调查活动的开始。 从适用对象和条件来看,留置的适用对象一般是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并且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而立案调查的适用范围相对更广,只要有初步证据证明存在违法违纪行为,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的,都可以立案调查,涵盖了刑事犯罪、行政违法等多种领域。 在程序方面,留置有着严格的审批程序。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而立案调查通常是经过线索受理、初步核实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予以立案,然后开展调查工作,调查的时间和方式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 此外,两者的法律后果也不同。留置是为了保障调查的顺利进行,被留置人不一定最终会被认定有罪。而立案调查经过调查后,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比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提起刑事诉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