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孙女能继承爷爷房产吗

我爷爷最近身体不太好,我很关心房产继承的问题。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我有没有可能继承爷爷的房产呢?是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行,还是有其他情况?我想具体了解下关于我能否继承爷爷房产的详细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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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孙女在一定情况下是可以继承爷爷房产的。首先来说说继承的两种主要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简单来讲,就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般情况下,孙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所以在法定继承里,孙女不能直接继承爷爷房产。 但是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叫代位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如果孙女的父亲(爷爷的儿子)先于爷爷去世,那么孙女就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房产,继承的就是父亲有权继承的那部分份额。 再说说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爷爷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所以,如果爷爷生前立有遗嘱,明确把房产留给孙女,那么孙女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爷爷的房产。 总之,孙女能否继承爷爷房产,关键看是否有符合条件的遗嘱以及是否满足代位继承的情形。 相关概念: 代位继承: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子女继承其应得的遗产份额。 法定继承: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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